实务守则

根据《简朴房条例》(第658章)第84条,房屋局局长可发出实务守则,就分间单位如何能够符合居住环境最低标准,提供实务指引;局长亦可不时修订或撤销实务守则或其任何部分。

《简朴房居住环境最低标准实务守则》

指明专业人士核证报告表及相关报告样本/范本

指明专业人士核证报告表
指明专业人士核证报告表 - 第3A部分附加页
指明专业人士核证报告(样本)
结构评估报告(范本)
机械通风设施的通风评估报告(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