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朴房」认证于2026年3月1日开始接受申请。符合居住环境最低标准的分间单位,可申请认证为「简朴房」。「简朴房」认证有效期为5年,其后可申请续期。
认证资格:
续期安排:
认证/认证续期申请所需文件/资料:
- 填妥的申请表格
- 指明专业人的核证报告
- 土地注册处取得的最新土地登记册/业权注册纪录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 拥有人的书面同意(如适用)
认证/认证续期申请费用:
- 认证:每个分间单位$3,000(首3年(即2026年3月1日至2029年2月28日)可享「早鸟」优惠,详情请参阅「申请费用」部分)
- 续期:每个分间单位$2,400
执法安排:
- 除非分间单位所处的楼宇单位已取得有效的宽限期登记,否则须取得有效的「简朴房」认证,方可合法出租作居住用途
- 因应《简朴房条例》有关违法出租分间单位罪行的条文(即《简朴房条例》第8条)在2027年3月1日(即为期12个月的登记期结束后)正式生效,房屋局会由该日起有序就违法出租没有有效宽限期登记及没有有效「简朴房」认证的分间单位采取执法行动
- 由2030年3月1日起(即为期36个月的宽限期结束后),房屋局会有序就违法出租没有有效「简朴房」认证的分间单位采取执法行动
抽样审核:
房屋局会抽样审核「简朴房」认证/续期申请和已取得认证的「简朴房」。如有关分间单位未能符合居住环境最低标准,视乎个别个案的情况,可能会导致申请被拒绝、该分间单位被发出纠正通知书并须于指明限期内作出纠正,或认证被取消。
公布资料:
为便利分间单位租客及公众识别哪些分间单位已取得有效的「简朴房」认证,「简朴房」的地址、认证有效期及显示「简朴房」在楼宇单位内的位置的图则会上载至本网站供查阅;拥有人、营运人和租客的资料则不会公开,以保障个人私隐。
资料变更:
取得「简朴房」认证后,「简朴房」的状况、其营运人、或其所处的楼宇单位的拥有人,或其资料如有任何变更,有关人士须在知悉该项变更当日之后的15日内,以指明表格将有关变更通知房屋局局长。
居住环境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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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内部楼面面积
- 内部楼面须最少8平方米
- 内部楼面面积指单位围墙内所包含的面积,量度至外墙或分隔墙的内表面,单位内的间墙和支柱均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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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高度
- 楼面至天花板净高须最少2.3米
- 楼面至横梁底须最少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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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 须与《建筑物条例》(第123章)的标准相同。例如,除单梯楼宇外,须通往至少两条或更多出口楼梯
- 若保留原有入口防火门,走廊阔度须不少于0.75米;若拆除或防火门不达标,走廊阔度须不少于1.05米
- 每个分间单位须设独立火警侦测器,而相关住宅单位内的公共用地方部分亦须设有独立火警侦测器和灭火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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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载
- 须符合现行法例的楼宇承载标准
- 须按照「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简化规定,委聘订明建筑专业人士/订明注册承建商进行设计及监督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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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厕所
- 须有经围封和经防水处理的厕所,供租客专用
- 地台和墙身须铺设防水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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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外的供水点及洗涤盆
- 须在厕所外附设一个供水点和洗涤盆,并在附近位置铺设防水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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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和通风
- 居住空间:须设至少一扇窗户玻璃面积不少于0.1平方米的可开启窗户(须面对室外)及须设有人工照明系统及每小时换气不少于5次的速度的机械通风设施
- 厕所:若厕所为「黑厕」,该厕所须设有人工照明系统及每小时换气不少于5次的速度的机械通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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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水电表
- 须安装水务署提供的独立水表
- 须安装电力公司提供的独立电表
指明专业人士
- 注册建筑师
- 注册专业工程师(建造、土木、结构、消防及屋宇装备界别)
- 注册专业测量师(建筑测量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