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認證於2026年3月1日開始接受申請。符合居住環境最低標準的分間單位,可申請認證為「簡樸房」。「簡樸房」認證有效期為5年,其後可申請續期。

認證資格:

  • 分間單位位於私人住用建築物或綜合用途建築物的住用部分
  • 分間單位須經指明專業人士(須自行委聘)核證符合居住環境最低標準
  • 「簡樸房」認證申請須由分間單位所處的樓宇單位的擁有人或獲擁有人書面同意的人士提出,並填妥申請表格
  • 已遵辦由屋宇署或其他政府部門對分間單位或其所處的樓宇單位發出的指明法定命令/通知/指示(如有)

認證續期安排:

  • 申請須在「簡樸房」認證有效期屆滿之前的3至6個月內提出。因應「簡樸房」認證於2026年3月1日開始接受申請,首批獲認證的「簡樸房」最快可在2030年第4季起申請續期
  • 分間單位須經指明專業人士(須自行委聘)核證仍然符合居住環境最低標準
  • 「簡樸房」認證的續期申請須由分間單位所處樓宇單位的擁有人或獲擁有人書面同意的人士提出,並填妥申請表格
  • 已遵辦由屋宇署或其他政府部門對分間單位或其所處的樓宇單位發出的指明法定命令/通知/指示(如有)

認證/認證續期申請所需文件/資料:

  • 填妥的申請表格
  • 指明專業人的核證報告
  • 土地註冊處取得的最新土地登記冊/業權註冊紀錄
  •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擁有人的書面同意(如適用)

認證/認證續期申請費用:

  • 認證:每個分間單位$3,000(首3年(即2026年3月1日至2029年2月28日)可享「早鳥」優惠,詳情請參閱「申請費用」部分)
  • 續期:每個分間單位$2,400

執法安排:

  • 除非分間單位所處的樓宇單位已取得有效的寬限期登記,否則須取得有效的「簡樸房」認證,方可合法出租作居住用途
  • 因應《簡樸房條例》有關違法出租分間單位罪行的條文(即《簡樸房條例》第8條)在2027年3月1日(即為期12個月的登記期結束後)正式生效,房屋局會由該日起有序就違法出租沒有有效寬限期登記及沒有有效「簡樸房」認證的分間單位採取執法行動
  • 由2030年3月1日起(即為期36個月的寬限期結束後),房屋局會有序就違法出租沒有有效「簡樸房」認證的分間單位採取執法行動

抽樣審核:

房屋局會抽樣審核「簡樸房」認證/續期申請和已取得認證的「簡樸房」。如有關分間單位未能符合居住環境最低標準,視乎個別個案的情況,可能會導致申請被拒絕、該分間單位被發出糾正通知書並須於指明限期內作出糾正,或認證被取消。

公布資料:

為便利分間單位租客及公眾識別哪些分間單位已取得有效的「簡樸房」認證,「簡樸房」的地址、認證有效期及顯示「簡樸房」在樓宇單位內的位置的圖則會上載至本網站供查閱;擁有人、營運人和租客的資料則不會公開,以保障個人私隱。

資料變更:

取得「簡樸房」認證後,「簡樸房」的狀況、其營運人、或其所處的樓宇單位的擁有人,或其資料如有任何變更,有關人士須在知悉該項變更當日之後的15日內,以指明表格將有關變更通知房屋局局長。

居住環境最低標準:

  • 最低內部樓面面積

    • 內部樓面須最少8平方米
    • 內部樓面面積指單位圍牆內所包含的面積,量度至外牆或分隔牆的內表面,單位內的間牆和支柱均包括在內
  • 最低高度

    • 樓面至天花板淨高須最少2.3米
    • 樓面至橫樑底須最少2米
  • 消防安全

    • 須與《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的標準相同。例如,除單梯樓宇外,須通往至少兩條或更多出口樓梯
    • 若保留原有入口防火門,走廊闊度須不少於0.75米;若拆除或防火門不達標,走廊闊度須不少於1.05米
    • 每個分間單位須設獨立火警偵測器,而相關住宅單位內的公共用地方部分亦須設有獨立火警偵測器滅火筒
  • 荷載

    • 須符合現行法例的樓宇承載標準
    • 須按照「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簡化規定,委聘訂明建築專業人士/訂明註冊承建商進行設計及監督工程
  • 獨立廁所

    • 須有經圍封和經防水處理的廁所,供租客專用
    • 地台和牆身須鋪設防水層
  • 廁所外的供水點及洗滌盆

    • 須在廁所外附設一個供水點和洗滌盆,並在附近位置鋪設防水層
  • 照明和通風

    • 居住空間:須設至少一扇窗戶玻璃面積不少於0.1平方米的可開啟窗戶(須面對室外)及須設有人工照明系統及每小時換氣不少於5次的速度的機械通風設施
    • 廁所:若廁所為「黑廁」,該廁所須設有人工照明系統及每小時換氣不少於5次的速度的機械通風設施
  • 獨立水電錶

    • 須安裝水務署提供的獨立水錶
    • 須安裝電力公司提供的獨立電錶

有關居住環境最低標準的細節及指引可參閱稍後發出的《申請指引》《簡樸房實務守則》

指明專業人士

  • 註冊建築師
  • 註冊專業工程師(建造、土木、結構、消防及屋宇裝備界別)
  • 註冊專業測量師(建築測量組別)